“公司明明交了社保,为什么员工工伤,企业还得自掏腰包赔几十万?”——这是不少企业主遭遇工伤纠纷后的真实困惑。
长沙某公司员工王先生,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九级。根据王先生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11426元)计算,除社保局赔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外,公司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1408元、工伤期间工资34278元、工伤期间护理费用2265元,合计127951元。
某建筑公司临时聘用工人杨某装卸建材,杨某作业时不慎摔伤。由于难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无法启动。最终,老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承担了近30万元的医疗费、伤残补助和误工损失。
深圳某保洁公司员工刘女士上班途中不慎摔伤,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九级,公司协助其从工伤保险报销了9220元。因为公司还给刘女士购买了一份企业保险,这份保险又赔付了刘女士工伤医疗未报销部分2415.66元,住院津贴8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086元,意外伤残10万元,合计139301.66元。
上述案例充分说明工伤保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非万能。
如何真正为企业筑牢安全防线?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团险组合”,正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风险兜底选择。
1. 补充缺口:工伤保险未能覆盖的部分,团险可提供兜底保障。如部分产品能扩展自费药保障责任。对于非认定工伤的意外伤害(如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事故)以及诉讼费用等,团险亦能提供相应保障。
2. 减轻负担:有效减少企业赔偿损失。医疗费、身故/伤残费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雇主责任险可覆盖企业的损失金额。而团体意外险也逐渐被更多法院判决认可,可用于抵扣赔偿金额。
总之,工伤保险是国家的底线保障,而团险才是企业为自己定制的“防弹衣”。在用工风险日益复杂的今天,“法定+商保”双轨并行,才能为员工提供更全面安心的保障,进而保障企业不因突发风险而影响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