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不是真的熬过两年就能赔?

2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不是真的熬过两年就能赔?
2019-06-11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险

很多人可能都听说过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到底什么是“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一般指的是《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该法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很多人可能会这样理解:保险合同生效满两年后,即使带病投保,只要出现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无论如何都得赔付。这样理解,其实大错特错!很多人都理解错了,或者说被人误导了!

两年时间怎么算?

不可抗辩条款中的两年时间,指的是保险合同开始生效起计算,截止时间一般是指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而不是申请理赔的时间。如果消费者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申请理赔,或者故意拖到两年后,那么很可能并不适用于这一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虽然主要约束保险公司,但依然且必须建立在诚信投保的基础之上”。之所以设立“不可抗辩”条款,其主要目的是约束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出于增加保费收入获取佣金的目的,有可能不会认真审核。

而一旦保险合同生效超过2年,即使发现被保险人不符合投保要求,也不得解除合同,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因为销售人员放弃了本可以拒保或附加条件承保的权利。

从保险代理关系看,也可以视为保险人的弃权行为,保险人不得为此拒绝承担责任。

如实告知不能少!

虽然,不可抗辩条款对消费者而言非常有利,但也要知道,这一条款也不是随随便便就用的。

如果在投保前已确诊存在健康隐患却仍未据实告知,那就存在骗保嫌疑了。若是真有意“骗保”,那么,不可抗辩条款也不适用。

不可抗辩条款必须建立在诚信投保的基础之上,如投保人蓄意欺骗保险公司隐瞒实情,保险公司则可无视不可抗辩条款的约束。

一般来说,如果消费者没有履行如实告知,又在两年后发生保险事故的,理赔时可能会遇到以下状况:如果未告知的内容,对承保或加费的影响不大,并且和这次保险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保险公司则有可能理赔;反之,如果未告知内容和保险事故直接相关,那么很可能会遇到拒赔并解除合同的情况。

对消费者更加公平

整体来说,不可抗辩条款的设定,看起来似乎对保险公司不公平,但更贴近于实质公平。因为消费者在投保时,很可能已存在病症但并未确诊,或在购买时就被工作疏忽的销售人员代为填写健康告知,考虑到保险销售前端风险的存在,并约束保险人不能滥用解约权利,不可抗辩条款为消费者争取了应有的保障。

此外,不可抗辩条款也是解决理赔纠纷的法律依据。很多消费者担心买了保险赔不了,实际上,只要投保时如实健康告知,并且满足理赔条件,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都会赔付。如果保单生效满两年,只要投保时没有故意隐瞒健康状况,出险后获赔的几率也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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