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人工作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多方主体,这些主体可能包括业主、工人所在的外包安装公司、派单公司等。那么,如果在工人为客户进行空调安装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这时应该如何判定责任归属呢?究竟应该是业主承担责任,还是安装公司,或者是派单公司呢?
2021年7月,林某在某商场购买空调一台,商场承诺会安排专人上门安装。
两天后,安装工人闵某上门为林某安装空调。安装过程中,安全绳脱落,导致闵某坠楼受伤。
闵某出院后,因与安装公司、商场、林某等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将商场、安装公司和林某一同告上了法院,要求三方赔偿损失共计16万元。
另查明,商场与安装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协议,将所有空调安装业务外包给安装公司,且安装公司资质符合相关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要确定本案责任承担主体,首先需要厘清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本案中,商场与安装公司之间存在承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商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都不存在任何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林某作为空调购买者,安装空调属于商场履行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且在安装过程中,林某并未对闵某进行过任何指示或提供帮助,全程均由闵某自行操作,即林某没有过错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闵某与安装公司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闵某是安装公司职工,在从事安装工作中受伤,安装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闵某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安全绳松动脱落,自身也有过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法院最终认定安装公司对闵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剩余20%由闵某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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