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外出抽烟被车撞伤,算工伤吗?

上班时间外出抽烟被车撞伤,算工伤吗?
2023-11-01
工伤工伤认定

员工上班时间抽烟的现象并不少见,不少公司还会规定吸烟区。

那么,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抽烟被车撞伤,算工伤吗?

案 例 回 顾

吴某是某工厂仓库调度员,公司规定不能在仓库抽烟。

2019年4月5日9点30分,吴某上了一会班后到仓库外面抽烟。

结果,一辆失控的车撞上停在路边的车,随后又撞到郑州仓库门口路边抽烟的吴某。事故造成吴某失血性休克、创伤性脾破裂、脊柱骨折。

事后,吴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吴某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定工伤

一审法院经查明,事故发生在上午9点30分,属于吴某的工作时间,人社局和公司均无异议。

关于工作场所,吴某是仓库调度员,负责看管仓库、清理货物和发货,其工作地点应当涵盖仓库及货物装卸的合理区间,事发地点距离仓库门口不到10米,应属不超过合理区间的范围

“因工作原因”应当包括工间休息时的待工休整,事发时,吴某正在抽烟,抽烟应该与喝水、进食具有相同的性质,是为了提神、缓解疲劳,属于待工休整,应当属于“工作原因”范畴。

因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人社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依法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人社局与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定工伤

人社局认为:抽烟不是生理需要,与进食和饮水有本质的区别,工作中外出抽烟不应当认定为工作原因。

公司认为:个人抽烟与工作无关,也非因工作需要。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吴某在未完全脱离工作场所的合理区域的情况下,利用工作时间内合理的间隙休息时间,在仓库大楼院门口右侧铁栅栏旁吸烟,其行为的实质是实现自身的休息权利,应视为工作的延续,故其由此受到的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综上,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 例 启 示

工伤保险制度的最主要的宗旨是维护工伤职工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并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在实际案例中,也多向员工倾斜。

为了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企业主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其中,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措施。工伤保险能够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确保他们在遭受工伤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和医疗保障。

除了工伤保险外,企业主还可以考虑配置一些团体保险来进一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福利。一旦意外事故发生,团体保险可以迅速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员工获得及时的医疗救助和经济援助。这不仅能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还能够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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