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突破!生前预嘱在深圳首次立法,我要“尊严死”......

新突破!生前预嘱在深圳首次立法,我要“尊严死”......
2022-07-07
生前预嘱增额终身寿险

健康而清醒时,极少有人会思考:生命的末程,应该如何优雅地跨越死亡?

而在最近,深圳的一纸文件,却将这个问题推向了舆论的漩涡。

6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通过,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生前预嘱“被第一次纳入法律体系。

什么是生前预嘱?

生死亦大矣,在过去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对死亡讳莫如深,可实际上,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

如何面对死亡?生前预嘱给了我们决定权。

生前预嘱是指人们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和“遗嘱”不同,生前预嘱与身后的财产分配无关,主要是关注临终前的生命质量。

简单来说,当生命不可避免的走向终点,任何医疗措施都无法挽回时,是不惜一切代价使用各种手段延缓死亡,还是顺其自然,安详、有尊严的离世?不管哪一种选择,最后决定权,就掌握在本人手里。

所以梧桐君也想问问大家,你会想立下生前预嘱吗?

传统伦理道德重压下,生前预嘱备受争议

其实“生前遗嘱”早已不是全新概念,在我国曾出现过很多次:

早在2006年,中国大陆就成立了第一家推广”尊严死“的公益网站,并推出“生前预嘱”的文本《我的五个愿望》;在2019年,江苏省老年病医院也曾试行“生前预嘱”......

涉足虽早,但由于没有法律支持,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

对亲属来说,总希望能最大限度延续患者的生命,并会为未能倾尽全力而深感愧疚和自责,所以面对亲属自愿放弃治疗的决定时,往往是“不接受”态度。

而从医院的角度来讲,若单方面遵循患者意愿,就极可能被家属认为是医疗机构的消极不作为导致患者去世,进而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此次将生前预嘱纳入法律,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属在伦理道德上的压力,对患者和医疗机构产生保护,但要想在实际中推广开来,被大众接受,同时保证操作上的无风险,依然道阻且长。

好在,单从网络数据来看,大多数人还是非常支持这项决策,并表示万一真到了弥留时刻,也愿意为自己立下预嘱:

生前预嘱,增额终身寿险

生前预嘱,增额终身寿险

(图片来源于网络)

确实,我们无法决定何时来,但希望决定自己如何离去,生前预嘱,能让我们掌握自己的生命归途,让最后的时光更有尊严。

不讳生死,才能直面人生

对于中国人来说,死亡一直是个讳而不谈的话题,但如今生前预嘱入法,也反映了人们在生存观念上的进步。

尤其是对于年轻群体来说,已经把死亡看作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今天不来,明天不来,也一定会在未来的某天到来。

不去逃避,而是开始认真思考:如果有那么一天,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告别,以及自己能留下什么。

所以大家会发现,90后,甚至00后已经开始给自己立遗嘱、签订捐器官协议,稍微保守一点的中年人,也会通过商业保险来对生后资产进行规划。

上个月就有位客户找到我们,计划投入100万来买金玉满堂增额终身寿险,分10年来交,同时将女儿和妻子设置为了第一、二受益人。

自己去世后,保司赔付的身故保险金将全部留给孩子继承,无特殊情况下,其他人无权获取,不仅避免了家庭纠纷,也保障了孩子的未来!

生前预嘱,增额终身寿险

从我们给他做的计划方案中可以看出,由于金玉满堂的年度有效保额是按照3.8%逐年增长的,所以他的身价也是水涨船高,长期持有的情况下,最高可以达到保费的8倍多,并且还自带额外的假日交通意外身故保障责任,给身故保险金加量!

另外,金玉满堂还支持隔代投保,也就是说,如果担心未来会出现债务危机,孩子失去保障,可以把投保人设置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有债务的情况下,这份保单也不会被抵债,钱可以正常到受益人手上,一分不少。

写在最后

在生命的尽头,有的人选择坚持到底,有的人选择安静离去,每种选择都无可厚非,对于生命的讨论,从来都很难用要或者不要去评判。

但死亡作为人生必然的结局,坦然面对,提早规划,也是一种更为理性的做法,给我们的生命划下更为体面、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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