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常去医院看个小病,都会有个病例,别看它不起眼,其实这里面的门道非常多,如果你买了商业保险,病例怎么写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理赔结果。明明符合理赔条件的,却因为疏忽大意,病历出现错误,写的内容不符合保险公司的理赔要求,轻则需要重新补充证明材料,耗时费力;重则直接被保险公司拒赔,只能自己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病历要怎么写才能不影响理赔,本文主要内容:
>>就医注意事项
>>理赔注意事项
>>理赔所需材料
一、就医注意事项
首先,咱们先说说就医时的注意事项。
无论出现什么意外和疾病,请务必第一时间联系您的保险代理人,以便第一时间确定报案和治疗注意要点(各个保险公司的规定也有些不同)。
二、理赔注意事项
常规的理赔流程为:事故发生-申请报案-提交材料-理赔审核-领取赔偿。
在这里有两点要注意:
(1)及时报案
很多保险条款都会规定,出险后的10日内报案,可见通知报案也是有时效性的。
假使真的错过了有效期内申请报案,《保险法》也另有规定,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诉讼。像重疾、医疗、意外的诉讼时效是2年,寿险则是5年。
(2)明确受益人
建议大家在购买保险时指定受益人,而非法定受益人。这样在理赔时,会减免很多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理赔所需材料
基础资料
1、理赔申请书 (原件)
①请下载理赔申请书,参照样本填写,并手写签字;
②如被保险人为成年人,由本人填写;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填写;如被保险人身故,由法定受益人填写;
③如为单位投保的团意险,或在工作中出险,理赔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①请提供被保险人的投保证件(如身份证正反面,出生证);
②如为境外旅游出险,除投保证件外,还需提供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及持有人页);
③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
3、银行卡
①请提供被保险人本人的银行卡;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请提供监护人的银行卡;如被保险人身故,请提供所有法定受益人的银行卡。
②建议使用工农中建交或邮储银行卡,请在申请书中写明具体开户行。
4、意外事故证明 (原件)
①普通意外,请被保险人在申请书上详细写明事故经过;
②旅行中发生意外,请提供旅行凭证(如被保险人旅行当天的照片、旅行社出具的盖章证明等);如商务旅行,请提供商务旅行证明;如参加比赛,请提供参赛证明(如报名记录、主办方出具的证明等);
③交通意外,请尽快向交警报案,请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被保险人作为驾驶员出险,请同时提供驾驶证及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④治安及刑事事故(如意外被打伤或遭抢劫受伤等),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请公安机关出具相关事故证明。
▲注意事项:
①各案件类型均请提供基础资料;
②如发生意外事故,请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重大疾病
1、门诊病历
需提供首诊病历。
2、住院病历
如已出院,请提供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如尚未出院,请提供医院目前能够提供的相关住院病历资料;
如有手术,请提供:手术记录单;
如有相关检查,请提供:与该疾病确诊相关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
3、诊断证明(原件)
请提供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②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医院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③请保留好第一次就诊的首诊病历等相关医疗单证。
意外门诊
1、门诊病历
①由接诊医生出具,提供复印件即可;
②需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所有门诊记录页(就诊日期需与发票日期一 一对应)。
2、诊断证明(原件)
请主动让接诊医生出具;需加盖诊断证明或病情证明专用章(可前往服务台、医务科盖章)。
3、发票(原件)
①请提供发票联或收据联原件;
②如已经过其他保险报销,请提供结算单原件或分割单原件,报销单位盖章的发票(发票联或收据联)复印件。
4、费用清单(原件)
如发票上有药品/治疗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可不用再单独打印费用清单。否则,请前往收费处打印费用清单并盖章。
5、检查报告单
如有X线、CT、DR等检查,需要提供对应检查报告单。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医院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②请提醒医生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③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尤其是在旅游地医院进行首诊的相关就医凭证;
④请注意检查医疗单证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是否准确,如不准确,请医生修改,并在修改的地方签字盖章。
意外住院
1、住院完整病历
①请在出院后一段时间携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前往医院病案室复印住院全套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如有),出院小结、检查化验报告单、体温单、医嘱单);
②复印后请加盖病案室复印专用章。
2、发票(原件)
①请提供发票联或收据联原件;
②如已经过其他保险报销,请提供结算单原件或分割单原件,报销单位盖章的发票(发票联或收据联)复印件。
3、费用清单(原件)
请前往收费处打印住院费用总清单并盖章,费用清单中总金额与发票金额保持一致。
4、门诊病历
如住院前有门诊治疗,请同时提供门诊病历。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医院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②请提醒医生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③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尤其是在旅游地医院进行首诊的相关就医凭证;
④请注意检查医疗单证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证件号码)是否准确,如不准确,请医生修改,并在修改的地方签字盖章。
疾病门诊
1、门诊病历
①由接诊医生出具,提供复印件即可;
②需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所有门诊记录页(就诊日期需与发票日期一 一对应)。
2、诊断证明(原件)
请主动让接诊医生出具;需加盖诊断证明或病情证明专用章(可前往服务台、医务科盖章)。
3、发票(原件)
①请提供发票联或收据联原件;
②如已经过其他保险报销,请提供结算单原件或分割单原件,报销单位盖章的发票(发票联或收据联)复印件。
4、费用清单(原件)
如发票上有药品/治疗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可不用再单独打印费用清单。否则,请前往收费处打印费用清单并盖章。
5、检查报告单
如有X线、CT、DR等检查,需要提供对应检查报告单。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医院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②请提醒医生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③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
④请注意检查医疗单证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是否准确,如不准确,请医生修改,并在修改的地方签字盖章。
疾病住院基础资料
1、住院完整病历
①请在出院后一段时间携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前往医院病案室复印住院全套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如有),出院小结、检查化验报告单、体温单、医嘱单);
②复印后请加盖病案室复印专用章。
2、发票(原件)
①请提供发票联或收据联原件;
②如已经过其他保险报销,请提供结算单原件或分割单原件,报销单位盖章的发票(发票联或收据联)复印件。
3、费用清单(原件)
请前往收费处打印住院费用总清单并盖章,费用清单中总金额与发票金额保持一致。
4、门诊病历
如住院前有门诊治疗,请同时提供门诊病历。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医院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②请提醒医生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③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尤其是在旅游地医院进行首诊的相关就医凭证;
④请注意检查医疗单证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证件号码)是否准确,如不准确,请医生修改,并在修改的地方签字盖章。
身故
1、受益人身份证明
请提供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原件)
①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也可以由派出所出具;
②已故受益人请在关系证明中注明过世时间。
3、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
如保险公司要求公证,请所有受益人在当地公证处对继承关系、继承份额进行公证,公证完毕后,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
4、死亡三证(原件)
死亡证明:①在医院身故,由医院出具《医学死亡证明书》;②在医院以外地点死亡,请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签署的《法医学死亡证明书》。
户籍注销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出具。
丧葬证明:火葬,请由殡仪馆出具;土葬,请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注明姓名、证件号码、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土葬时间。
5、医院抢救/治疗资料
身故前有经过医院抢救/治疗的需要提供。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②如在医院以外地点身故,请立即报警;
③如身故前在医院进行抢救的,请保留好抢救抢救病历、发票、费用清单。
残疾
1、残疾鉴定报告(原件)
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医院均可评残;肢体缺失、器官摘除可在治疗终结后评残,功能丧失需在事故发生180日后评残。
2、住院完整病历
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医嘱单、体温单等材料。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②请在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③请按照条款中列明的鉴定标准进行鉴定,请在鉴定时将条款中的鉴定标准打印携带。
保险公司真不怕理赔。因为所有的风险在事前都经过精算,责任准备金都已事前提取好。我们要做的就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好理赔材料就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