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保险在大家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每个家庭都少不了保险的保驾护航。但是一旦有人不幸遭遇意外或重疾,家庭会面临经济压力,及时理赔成功,后续的保费也不一定有能力继续缴纳了。那么,保费如何缴纳更划算?我们签订好的保险合同想要继续履行,要看购买的保险有没有附加“保费豁免”条款?
什么是“保费豁免”?
首先,我们得了解保费豁免是什么。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于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就是保费豁免条款。
通常,保费豁免的情况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投保人豁免,二是被保险人豁免,三是双重豁免。
投保人豁免,大多出现在父母为孩子或者子女为父母投保的情况中。在缴费期间,一旦投保人发生事故(身故、残疾、重疾等),孩子或者父母的保费就可以得到豁免,保险合同也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豁免,是指自己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这样在缴费期间,一旦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就可豁免未交完的后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双重豁免,是指不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要出了状况就不用再缴费了,适用于夫妻互保等情况。
保费豁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前面我们深入了解了保费豁免,有没有觉得保费豁免这项功能非常地划算和重要?当然了,保费豁免虽好,以下几点还是要格外注意的:
1、保费豁免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万能豁免”。
比如,教育金的“保费豁免”条款,一般会规定:在合同期间,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的,可申请免交被保人……
从上面这份条款我们很容易发现,投保人出现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全残,若是生病呢?保费豁免是无法生效的,因为不满足条件。
2、保费豁免不是大家眼中的终身条款。
事实上,满足以下几种情况,保费豁免权益就会失效:
只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恢复了部分工作或生活能力,豁免权益就会相应地中止;
缴费期满时,豁免功能也会相应地失效;
被保险人满65周岁后,也是无法享受豁免权利的;
主险合同失效,保费豁免的附加合同也会随之失效。
综上所述,保费豁免相当于给保险“上一份保险”,一旦投保人遇到特殊情况,还可以保障获得正常的保险保障。所以,我们如果遇到主险有附加保费豁免的,保费不贵且适用的,就赶紧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