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多次赔付好吗?有什么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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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重疾险赔付即合同终止的基础上,许多重疾险产品发展为可多次赔付的模式。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初次罹患重大疾病进行理赔后,保险的保障继续有效,当被保人第二次罹患重大疾病时仍可进行理赔。一般来说,重疾险的多次理赔有两个常见条件。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通常会将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按照一定标准分为不同组别,被保险人每次罹患的重大疾病必须在不同的组别才能多次理赔。如果是之前罹患的重疾复发,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另外,重疾险多次赔付中的首次赔付需要在等待期满以后,第二次赔付需要和第一次罹患重疾的时间间隔一定天数,有180天、365天不等,具体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综上所述,购买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可以根据疾病种类的分组来选择分组较为合理的保险产品,这一点消费者只能遵从保险公司给出的规定再进行挑选,缺乏主动权;另外还可以参考保险等待期长短,选择等待期较短的保险产品,这一点相对简单一些。一般来说获得二次重疾赔付的概率较小,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与经济实力,还是可以选择配置,让保障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