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被保人关系怎么理解?他们有何权利和义务?
您好!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其实很简单,就是二者之间需要存在保险利益关系,例如直系血缘关系、抚养关系、婚姻关系、劳动关系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可以是同一人,即自己给自己投保。
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是交纳保费并进行如实告知,在被保险人出险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详细的理赔材料申请理赔。
由于在保费续交期限后60日宽限期内仍未交纳,保单会暂时失效,投保人还拥有申请保单复效的权利。投保人如果在保单失效后的2年内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就可以重新享有保障。投保人还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不过受益人的变更需要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除此之外,在人身保险中,如果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以及保额,同样需要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或认可,否则该保险合同无效。另外,被保险人还享有在事故发生后的保险金请求权,即出险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人,和投保人的义务大体相同,当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变化或风险因素变化时,也需要尽到通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