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有谁知道,一般健康保险产品的观察期长短如何规定的?
您好!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无法简单给出统一的结论,因为我们要知道的是,观察期的长短会根据健康保险险种的不同而不同。常见的有以下规定,像长期健康保险(疾病保险),其观察期一般为合同生效后的180天,此期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可以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而短期健康保险,如医疗费用保险,初次投保的观察期为30到90天,此期间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但续保不受观察期的限制。
更新时间:2017-12-15 11:49 作者:梧桐树保险网
想问一下有谁知道,一般健康保险产品的观察期长短如何规定的?
您好!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无法简单给出统一的结论,因为我们要知道的是,观察期的长短会根据健康保险险种的不同而不同。常见的有以下规定,像长期健康保险(疾病保险),其观察期一般为合同生效后的180天,此期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可以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而短期健康保险,如医疗费用保险,初次投保的观察期为30到90天,此期间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但续保不受观察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