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保险,航空运输保险是什么?如何投保?

航空保险,航空运输保险是什么?如何投保?
2020-11-05 10:37
航空保险航空运输保险

航空运输险指在航空货物运输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和合理的抢救费用。

责任范围

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为一整批。

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空中遭受自然灾害坠落造成的全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坠落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⑤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⑥运输工具遭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⑦共同工作人员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⑧运输合同订有"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另一方的损失。

⑨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有下列五项:

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②各地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以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⑤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及其险外责任。

保险公司赔偿

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责任起讫

责任期限也采用“仓至仓”条款,是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以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保险价值

航空运输保险的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其他规定与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类似。

理赔说?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碰撞、倾复、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理赔资料

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赔偿的有关函电及其它必要单证或文件。

理赔时效

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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