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哪些保险能埋单?

食物中毒,哪些保险能埋单?
2020-10-28 09:04
导读:有保险公司理赔部人士建议,投保者若想顺利理赔,可要注意三点:一是若产品明确食物中毒免责,则一定不予赔付;二是遇到团体性中毒,建议理赔者搜集卫生、防疫部门登记资料;三是住院后和医生核实,如果确实是食物中毒引起疾病,而医生只在病历里写“肠胃炎”等普通疾病,则给意外险的界定带来麻烦。

95日晚7时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和青山湖区部分幼儿出现不同程度呕吐等症状。省儿童医院共收治120名疑似食物中毒患儿,其中住院36人,留观62人,22人症状轻微,接受诊治后回家。事件涉及红谷滩协和双语幼儿园红谷凯旋分园、世纪剑桥幼儿园及青山湖区爱丁堡幼儿园三家幼儿园。

 

接报后,南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食药监、疾控、公安等部门迅速控制相关场所和责任人,介入调查,查明原因。

 

目前患儿症状为呕吐,头晕,腹痛,无发热,暂无危重患儿,据一名孩子家长介绍,呕吐疑为食物中毒造成的。

 

民以食为天,但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峻,早期的“苏丹红鸭蛋”、“瘦肉精”、“地沟油” ……到近日的海底捞、黄焖鸡等也纷纷爆出“后厨危机”,“原料造假”问题,孩子对比成人来说肠胃更加脆弱,在外就餐更要注重环境的安全健康,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的建立显得更加迫切。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该如何处理?

 

一般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联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随即上门搜集证据,随后进入赔付流程。除了食物中毒或感染等食品安全事故外,类似第三者投毒、顾客烫伤、爆炸等餐饮企业常见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也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目前在保险市场中,意外险医疗险包括餐饮综合责任保险都可以按照具体情况,为食物中毒造成的损失“埋单”。

 

如果当事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话,首先要界定是否属于意外事故。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是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等疾病,则不应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对于个体食物中毒的案件,一般都不予按照意外事故处理。但是,对于集体食物中毒,尤其是经媒体披露的食物中毒案件,保险公司会视个案而考虑按照意外伤害进行赔付。

 

提醒:别让医生只写“肠胃炎”

 

有保险公司理赔部人士建议,投保者若想顺利理赔,可要注意三点:一是若产品明确食物中毒免责,则一定不予赔付;二是遇到团体性中毒,建议理赔者搜集卫生、防疫部门登记资料;三是住院后和医生核实,如果确实是食物中毒引起疾病,而医生只在病历里写“肠胃炎”等普通疾病,则给意外险的界定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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