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绝对不要忽视指定受益人!

买保险绝对不要忽视指定受益人!
2020-10-13 10:21
保险保险受益人

我们在平时购买寿险的时候都会被专业人士告知“指定”受益人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受益人一般就是说“死亡保险金”的领取者,一般来讲受益人是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的。保单上的受益人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 

受益人的受益权是通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处分自己的权利受让而来的,它是受益人产生的最主要形式。当公民被指定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后,即从该合同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合同的关系人之一。受益人指定后不受关系变化的影响。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有权变更受益人。 

被保险人可以随意变更受益人,但是投保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才能变更受益人。同事,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书面通知的义务,保险人接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单上批注,否则起变更行为无效。 

3、受益人与保险人的法律关系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时才发生的。 

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受益权即随之消失,不存在代位受益的问题,受益人如果为谋取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其受益权即被剥夺。 

4、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归受益人独立享有,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这是因为受益人一经指定。保险金的领受权就已经明确为受益人所有,受益人也正是根据这个权利来领取保险金的,所以不应列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范围,也不应该来清偿死者债务或缴纳税款。 

5、受益人如为指定,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若填写为“法定”,则视为未指定受益人。因为“法定”的概念十分模糊,其含义究竟是“法律规定”还是“法定继承人”,根本无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指出“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在实务理赔过程中,涉及到受益人的案例,大多责任认定清除保险公司应该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但往往由于没有指定受益人或用词不规范,或对其解释存在歧义,而导致继承人之间的争议,或继承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争议,最后必须要通过诉诸法律才能解决。所以再次向大家强调在投保时,一定要想清楚且绝对重视“受益人”的规范填写,从而让保单达到自己真实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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