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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赔那些事儿

更新时间:2017-06-16 16:21 作者:梧桐树保险网

摘要:保险买对了,不了解理赔是咋回事,你真的安心吗?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主动的关注保险、了解保险以及购买保险,为生活中各种各样的风险提供一份生活保障,求得内心的安心以及真正出险后的“生活不被改变”。同时呢,有关保险的理赔也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倘若出了险却无从理赔或者理赔麻烦,你还会觉得安心吗?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理赔的那些事儿。

理赔流程自己要“大致”清楚

保险合同中都有详细理赔流程描述,需要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就仔细阅读或向保险业务人员进行了解。一般为出险报案、准备申请材料与索赔、保险公司受理、保险公司审核、通知赔款结论、支付理赔金。每个公司的理赔流程细节可能略有差异。 

出险后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出险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先处理好相关善后事宜,若自己购有保险应当优先查看自己的保险合同,对自己的出险状况进行初步判断,看是否符合自己保单合同中的赔付条款,如果确认无疑应当立即告知保险公司自己出险了。很多保险公司对理赔报案时间有相关的限定,出险后在既定的时间内报案。 

优先沟通,准备申请材料

报案之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咨询。理赔的条款中需要我们提交一些材料,例如自己的保单、住院证明、财产丢失证明等。我们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进行咨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以及获取途径,毕竟出险以事实为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应对,这时候应当以保险公司的要求为准,省去自己探索的麻烦、减少后续不能理赔的风险。 

实事求是,遵守诚信原则

保险公司受理理赔之后,会对出险人以及出险的事件进行审核。这个时候需要我们实事求是的告知出险经过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协助调查,调查的速度也决定了理赔的进度。隐瞒事项对核保决定有直接影响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和保险人之间签订保险合同,双方都应遵守诚信原则,如果虚造事实甚至骗险,不但得不到理赔,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利用合同和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

保险公司对出险人和出险时间进行审核之后,会通知出险人对自己的赔款结论。这个时候自己一定要仔细查看赔付条款中的相应事项,看是否有少赔或者不赔的项目。如果对结果有疑问,可以继续与保险公司沟通,询问清楚自己因哪些条款赔付了哪些钱,如果有明显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继续要求赔付。只要符合保险合同内的理赔条款,保险公司就必须予以赔付,如遇不予赔付产生理赔纠纷,可以向律师、保监局求助。 

索赔时效

保险理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理赔赔付时限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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