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繁杂,其中具体的产品也是琳琅满目,一旦出险,在申请理赔时也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情况,不同的产品在保险金的赔付方式上也会有不同,那么,重大疾病保险赔付都有那些常识呢?
一、提前给付:提前给付一般存在于疾病保险中,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出险,不需要提供治疗费用的单据,发票等信息,而只需要确诊,就能够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提前给付型的疾病保险,一旦发生重疾赔付,主险保额比例下降,意味着主险随之结束。
二、额外给付:额外给付也是重疾险中的常客,它的重疾保额和主险保额是分开的,一旦发生重疾赔付,并不影响主险的保障。和其他重疾保额和主险保额共用的产品来说,它的保障意义更明显。
三、单次赔付:顾名思义,就是只能赔付一次。如果被保险人患病申请理赔后,保险合同立即终止,再次患病就没有了相应的保障,因为有了相应的病史,再一次投保可能会比较困难。
四、多次赔付:顾名思义,就是能够赔付多次。但是有条件限制。有的重疾险的产品,一般都是将重大疾病划分组别,每一组均为有关联疾病,其中任何一组只要确诊,投保人可获得理赔看,但是同一组别的重大疾病只能赔付一次。投保人必须确保自己每次所患的重大疾病都在不同的组别。即便如此还会有其他的一些条件的限制,比如两次重大疾病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间隔。
除了以上与理赔相关知识外,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还需要了解等待期、保障内容、除外责任等信息,投保时,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重疾险理赔相关的流程和所需要的资料,这样才能避免出现理赔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