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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中的近因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6-19 14:01 作者:梧桐树保险网

问答 (1) (1).png投保咨询

 问题:准备买份保险,但是不太理解合同中的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什么?

-问答_active.png梧桐解答

 解答:您好!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这是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两者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存在,才能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近因原则该如何确定?

  (一)多种原因交替。在因果关系链中,有一个新的独立的原因介入,使原有的因果关系链断裂并直接导致损失,该新介入的独立原因为近因。

  (二)多种原因各自独立、无重合。损害可以以原因划分,保险公司对承保风险承担责任。

  (三)多种原因相互延续。在多种原因连续发生所造成的损失中,如果后因是前因所直接导致的必然的结果,或者后因是前因的合理的连续,或者后因属于前因自然延长的结果,那么前因为近因。

  (四)多种原因相互重合,共同作用。因为各种原因之间的关联性,使得从中判定某个原因为最直接、有效的原因有一定的困难,甚至从中强行分出主次原因会产生自相矛盾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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